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事业单位招录)、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www.haimen.gov.cn/hmsjyj/gggs/gggs.html)公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8年11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4.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学历,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但须在2025年8月聘用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参考目录为《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书、获奖证书等),须于2024年12月6日前取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5)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
(6)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7)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第一站:南京师范大学。11月19日(9:00-10:20)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海楼405室。
第二站:苏州大学。11月20日(14:00-16:00)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一期)606幢6118多媒体教室。
第三站:江苏师范大学。11月23日(9:45-11:55)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西教2#-103室。
第四站:扬州大学。11月23日(14:00-15:00)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8号教学楼N205教室。
第五站:安徽师范大学。11月25日(14:30-16:00)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文典楼E401室。
第六站:东北师范大学。11月30日(9:00-11:00)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招聘展位。
第七站: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12月2日-12月6日(9:30-15:30)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4号楼4110室。
报名现场联系方式:第一、二、四、五、六、七站,俞老师,13814646677;第三站,刘老师,13813776881。
(二)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3);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但须在2025年8月聘用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6.各种荣誉证书,如中学学科竞赛获奖材料,大学任职、获奖、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等;
7.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者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核
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
现场资格审核可委托他人进行,受委托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适岗评价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适岗评价,适岗评价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适岗评价登记表》,并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中学学科竞赛获奖,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生成绩单,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任职、获奖及荣誉称号情况等)。
根据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6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考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6倍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分值不计入总分。适岗评价成绩及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进入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形式进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教学基本功。考试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模拟上课应聘人员备课40分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模拟上课、答辩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模拟上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在前。模拟上课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在2025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享受海门区委区政府《东洲教育英才激励实施细则(试行)》中相关人才政策:1.对原“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最高30万元/人的奖励;2.对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须为一流学科专业)给予最高20万元/人的奖励;3.原“211工程”高校师范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给予最高10万元/人的奖励。博士生另外再加5万元,硕士研究生另外再加2万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考试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185009(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0513-68066092(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81200882(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2
3.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