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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后还手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发布时间:2025-05-21 07:05:32来源: 15210273549

一直以来关于什么才是正当防卫和什么才会定性为“互殴”,一直备受大家的关注。以往有好多这样的例子,别人故意打你,你还手了,对方还受伤了,这样就认定为“互殴”的例子真的不少啊,有不少人都认为,明明自己是被打的一方,出于保护自己的需要,还手了,对方还是主动寻衅滋事,为什么自己还是有过错的一方呢,到底这个界限在哪里呢,其实很多人都分不清,甚至还包括了专业的执法人员。

 

5月20号,央视新闻针对互殴还是正当防卫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实例探讨,其中就举到一起发生在山东淄博的真实案例,最让人意外的是,这起案例竟然在前面三次的初审,二审,到终审都被认定为是“互殴”,直到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才被重新认定为“正当防卫”,让法律维护公平正义得到彰显,让法律真正做到了本来就没有违法的弱势群体,值得好好研究研究。

 

由于央视报道的内容非常的详细,在这里只做重点的论述,事情发生在2020年,张女士在山东淄博经营一家饭店,在一个晚上,2名醉酒状态下的男子到她的小饭店吃饭,恰好两名醉酒男子的朋友也在张女士的饭店吃饭,双方打招呼以后,其中一位醉酒男子直接把未开启的啤酒,想要桌子的边角撬开,因为怕自己的桌子会被磕坏,张女士提醒可以给他们开酒器撬开,对方不但不听,还耍起酒疯骂人,推搡张女士,双方发生了冲突和扭打,由于力量的差距,张女士被推到在地上,慌乱之中她拿起另外桌子上的一个啤酒瓶砸向刘姓男子,双方扭打倒地。

 

后来在现场的人把两人拉开,这个时候才发现打人的醉酒男子刘某满脸是血,在场的人报警以后,警察到现场处置,在询问事情发生经过,以及监控视频,还有对于受伤刘某的伤势判断,认定双方是属于“互殴”,醉酒刘某被拘留6天,而警方认定张女士伤人被拘留5天,罚200块钱。在这个事情上面相当于各打五十大板!

 

为了不影响饭店的生意,张女士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警方的处理,尽管心里面觉得不舒服,但张女士还是认了。但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事情在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当时醉酒打人的男子刘某又到饭店找到了张女士,说要让她赔偿4万块钱的受伤治疗的费用和损失费,对于刘某这样的要求,张女士肯定不会答应。

 

随后决定通过法律解决问题,自始至终,张女士都不认为警方在当时责任认定的时候,是属于双方的“互殴”,明明是男子挑事打人在先,自己是保护自己,当时她的小孩子还在现场,看着自己的妈妈被打。但非常可惜从一审到二审均认定事实清楚,张女子在冲突的过程中,动作过激才导致刘某受伤,对于这样的审理结果,张女士并不认可,最后起诉到山东高院,没有想到第三次的审理也是同样的结果。

 

经历了三次,最后一次还是山东高院同样驳回,正常来讲,一般人真的是认命,但张女士真的咽不下这口气,在律师建议下,决定向山东淄博检察院介入监督审理。在重新梳理证据以后,一个关键的突破点终于被找到了。

原来通过监控发现,刘姓男子头上的轻伤其实并不是张女子的酒瓶所伤,而是两个人扭打倒地的时候,男子的头部碰到桌子旁边的铁质暖气片,这一点得到了法医的认可。通过这个关键的证据,以及检察院多位工作人员,结合以前类似的昆山“龙哥案”,还有相关的法律,重新向山东高院提起抗诉,最终重新认定,张女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互殴,取消所有之前的处罚。